因小事丢工作 想杀人先自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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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30日12:46 海峡网-厦门晚报 | |
本报讯 “杀了人会判几年?自首又会判几年?”昨天晚上,110指挥中心接到一个奇怪的报警电话。 敏感的接警员听对方语气不对,觉得其中定有文章,便放慢了语速。“究竟有什么事情,你不妨说出来。”民警通过对话了解到,打电话的是一个打工者,因与别人起了矛盾,想杀之而后快。 原来,此人在新阳工业区某工厂做工,因为臀部生了疮,坐下比较困难。为了让自己舒服一点,他在椅子上放了一块海绵,这一切被班组长看见,认为他搞特殊化,便训斥了他两句。性格比较内向的他没有解释,而是直接和班组长顶了几句,班组长一气之下向上面汇报把他炒了鱿鱼。 才进厂11天的他,却因为这件小事被开除,心里对班组长恨之入骨,便萌生了干掉他的念头,还声称已经买了一把菜刀。 在民警的再三追问下,他承认这只是一个想法,并没有实施,也没有买菜刀。随后,新阳派出所民警将此人带回所里,审查得知此人姓谢,30多岁,到厦门找工作,随身带的钱已经花完了,才好不容易找到一份工作,现在又被炒了鱿鱼,生活比较窘迫。 经过民警耐心的教育,谢某情绪比较平静回住处休息,民警让他如果有困难就与所里联系。 (宁炜 更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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