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进城农民工合法权益刻不容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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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01日05:28 安徽在线-安徽日报 | |
农村劳动力进城务工就业,增加了农民收入,促进了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促进了城镇化的发展,也促进了各地经济和市场的繁荣。做好外出务工人员的管理工作,保障他们合法权益,有利于维护城乡社会稳定。 据调查,东至县铁炉乡外出务工人员有1950多人,大部分人员集中在沿海泉州、晋江、石狮、东莞、平湖、温州等地,女性大多数从事皮包、皮鞋生产,男性则从事建筑运输、出海捕鱼以及危险物品生产加工。由于农民工进厂心切,对涉及的工作时间、劳动报酬、劳动保障内容几乎是一片空白,用人单位特别是个体业主普遍存在不与农民工签订合同的现象,合法权益得不到保护。他们每天的劳动时间一般都在14个小时,只有4个小时左右时间休息,严重影响农民工身心健康。大部分用人单位和个体业主,拖欠和克扣劳动人员工资相当严重,许多农民工到年终老板发多少得多少,个体老板有时到年终兑现工资时逃之夭夭,这类事在服装加工业中较为多见。从事建筑和危险物品生产经营作业的农民工的性命更是拴在裤腰带上,用人单位和个体业主没有做到上岗前依法培训,没有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只顾经济利益,置农民工生命当儿戏。2001年初至2003年1月,铁炉乡在外农民工非正常死亡7人,其中违反建筑规定操作死亡3人,出海捕鱼违反安全操作死亡3人,无安全防范措施重大伤害案2起,交通事故死亡1人。全乡农民工涉外经济赔偿42.7万元,尽管乡党委、政府做了大量的协调处理工作,但对农民工依法享有的工伤保险等其他待遇,仍有部分赔偿不能追回,用人单位和个体业主所承担的法律责任更无法追究。 由此看来,有关部门加强对外协调工作、保障进城农民工合法权益已刻不容缓。双根国平昭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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