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法院介入:卫生行政处罚非诉执行案告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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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01日16:45 锦州晚报 | |
本报讯 (李飞 刘宏伟 记者侯晓非)我市某乳业公司因为在其生产的乳制品包装上虚假标注生产日期,被市卫生监督所处以1万元的罚款。由于该公司拒不接受处罚,凌河区法院介入执行,该公司才不得不将4倍于罚款数额的费用在近日交付。 据办案法官介绍,去年12月17日,在查明某乳业公司的违法行为后,市卫生监督所对该公司下发了处罚决定,但该公司在法定期限内既不申请复议,也没向法院起诉,更没有主动履行处罚。接到了卫生监督所的申请执行请求,凌河区法院在对这一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后,作出了准予执行的裁定。 在执行过程中,虽经法官耐心劝说,但该公司仍以种种借口拒不接受处罚。在多次劝说无效的情况下,法院鉴于该公司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在6月16日依法作出了对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司法拘留15天的决定,同时交付执行。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这回害怕了,次日连忙叫人将罚款加处罚款和执行费用等4万元钱如数交到了法院。 至此,自我市卫生监督所成立以来我市法院首例介入卫生行政处罚非诉执行案件告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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