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岗位腾笼换鸟有失公平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02日09:10 南方都市报 | |
一家之言 据《齐鲁晚报》6月30日报道,山东省枣庄市将用半个月的时间,对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各类不合理用工进行规范清理,清理出的约4000个岗位全部用来安置特困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我注意到清理范围之一是:机关事业单位使用的未按规定办理用工手续、未签订劳动合同、未缴纳社会保险和未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城镇失业人员和农村劳动力。 特困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要不要扶特?当然要,但这种扶特应在市场经济的框架内和公平正义的法度内进行。按理说,用人单位如果存在用人需求,那么它们用什么人、采用何种方式用人,只要不违反《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就应有一定的自主权。政府不应该以安排再就业的名义来乱加干涉,强加清理,不管它的出发点听起来是多么的神圣和合理。因为你安排来的职工并不一定适合用人条件,甚至可能相去甚远,因此此举可以说是弊多利少。 特别是,不知道这些城镇失业人员和农村劳动力招惹谁了,未享受到办理用工手续、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等合理合法的待遇,就可以说是可怜之至了,可是如今还要被清理出单位,连这样明显不怎么样的饭碗都保不住了。是他们不想享受这些正常的合理合法的待遇吗?显然不是,在劳动力市场供大于求的当下,谁都知道责任更多的应当属于相对的强者————用人单位。因此,板子该打谁不是很明显吗?如果这些城镇失业人员和农村劳动力因为未按规定办理用工手续、未签订劳动合同、未缴纳社会保险和未执行最低工资标准,就被毫不客气地清理掉,岂不是显失公平和正义?起码也说明了该市在劳动力市场执法方面的某些缺失。 马廷刚(山东潍坊日报) 本版观点不代表本报立场
笑翻天:难以抵挡的开心风暴 享受酷翻天开心生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