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岁女孩 邻居家中被烫伤致死(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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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02日10:01 贵州都市报 | |||
金黔在线讯 小孩被邻居带去玩耍,不小心被滚水烫伤后医治无效身亡。本来关系和睦的两家人就此反目,小孩家长一纸诉状将邻居告上法庭要求索赔,遵义县人民法院日前正式受理了此案。 记者7月1日采访了遇难小孩的父亲李尚虎,他家住遵义县南白镇。夫妻俩带着孩子在十里租房加工猪皮。他说,4月25日下午,2岁的女儿李素素被邻居曹小会带去她家玩,玩耍过程中,李素素弄翻了蜂窝煤炉上的开水壶,滚水将其全身多处烫伤,经遵义医学院附属医院诊断为特重度烫伤65%,随即住院治疗,22天后,因伤势过重,经抢救无效,素素不幸身亡。李家为此花费了13000余元。素素在医院时,曹小会仅到医院看望过一次,给了50元钱。悲伤之余,李尚虎找到邻居曹小会理论,但对方拒绝承担责任。 被告曹小会的代理人王伟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被告对李素素之死深表同情,小孩遭滚水烫,完全出于意外,而非被告恶意所为。王伟说,依照法律的相关规定,小孩的监护人是家长,应对事故负主要责任,被告只应承担一定责任。 但原告李尚虎认为,邻居曹小会将年幼的李素素带去玩,这时候,曹小会应担当起完全监护责任,在此期间,年幼无知的李素素被滚水烫伤致死,证明曹小会没有尽到监护责任。因此,她对李素素之死负有完全责任。为此,李尚虎提出了包括医疗费、丧葬费等各种费用共6万余元的索赔。 近期,遵义县人民法院将开庭审理此案。 (刘鸿 黄仁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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