胆小姑娘吓出精神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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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02日12:41 新闻晚报 | |
半夜楼下灯箱着火去年10月20日晚上12点多,某大学在校二年级学生李姑娘被楼下的骚动声惊醒,生性胆小的她看到窗外火光升腾,顿时瘫坐在地,所幸火情并不大,很快被扑灭,李家所受的损失也只是几块玻璃窗破碎而已。 但此后的李姑娘仿佛变了一个人,平时话语不多的乖小孩,遭此惊吓竟然变得絮絮叨叨,语无伦次,而且前言不搭后语。邻居都认为,是那场大火造的孽。李姑娘的父母不得已,把她送到精神卫生中心医治,不出所料,李姑娘被诊断为精神分裂症,当场住院治疗,69天后明显好转而出院。精神失常谁之过 今年1月20日,作为监护人的李母将森宏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其赔偿医疗费8600元,继续医疗费10万元,补偿丧失劳动能力费10万元,精神损失费5万元,共计25.86万元。而后又变更诉请,要求赔偿11.2万余元。 李母认为,女儿是个出了名的乖小孩,受到火灾惊吓后女儿精神失常,靠吃药控制,原先80多斤的体重因服用激素猛增至140多斤,至今还休学在家,而且这种疾病将面临终身治疗,正常的学习、工作、生活都将受到影响。 而森宏公司感到很委屈,认为展厅外广告牌意外着火,殃及李家,但火势不大,消防部门也没有作火灾记录。火灾只是诱发李姑娘发病的病因,没有存在故意侵权或过失。他们表示,愿意承担李姑娘的部分经济损失,但不同意赔偿精神损失费和承担今后的治疗费。运用“矛盾论”巧判案这是一起极其偶然的奇案,办案法官查询了邻居的证词,请出医疗权威部门鉴定,咨询了有关专家意见后,以“矛盾论”观点,从事物的内因和外因的辨证统一性考量,判决了这起案件。 法院认为,李姑娘火灾前是在读大学生,没有发现精神有异常,经专家鉴定,火灾是导致李姑娘精神失常的诱因,所以森宏应该承担赔偿责任。但由于火灾只是李姑娘患病的诱发因素,是外因,而李姑娘的“平素性格急躁,胆小,也较脆弱”以及其心理承受能力和身体素质有一定关系,则是内因。外因通过患者本身的心理和身体素质等内因才会产生发病结果。于是对李姑娘提出的赔偿诉请作出上述判决。但考虑到精神分裂症的特殊性,保留了一条“以后发生的治疗费用,按实际发生后另案解决”的“尾巴”。 楼下森宏汽车销售公司展厅的一场突如其来的火灾,把居住在二楼、年仅20岁的在校大学生李姑娘从梦中惊醒,胆小的李姑娘看到火焰蹿起,家中玻璃窗爆裂,吓得瘫坐在地上,而后便哭闹无常,语无伦次,医生确诊她得了精神分裂症。 为此李姑娘住院医治了69天,花去1万余元的医疗费;体重80多斤的她因吃药猛增至140多斤,不得不休学在家。而汽车销售公司也满腹委屈:一场小小火灾,竟酿成如此严重后果。 近日,静安法院运用矛盾论,对这起奇案作出一审判决:森宏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赔偿李姑娘医疗费、交通费等5400元、精神损失费2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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