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治理扬尘污染有法可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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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02日16:13 锦州晚报 | |
本报讯 (张宝全 记者郭平)建筑工地尘土飞扬,垃圾车一路哩哩啦啦,这些污染现象市民深有感触。6月18日,市长赵明鹏签署政府令,发布《锦州市城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规定》,即日起拆房、盖楼、街道清扫等过程中的扬尘污染治理将按规定实施。 关于房屋拆迁、工程建设过程中的扬尘污染,市政府制定了8项规定:工程概算中包括控制施工过程扬尘污染的专项资金;施工区域要封闭隔离,采取防尘措施;产生严重扬尘污染时必须停止施工;控制并逐步禁止在施工现场搅拌混凝土;使用密封容器或其他措施处理高空废弃物,不得从门窗、阳台等处倾倒;工地运输车辆驶出工地前必须清除泥土;工程竣工后,及时清理临时占地和平整施工场地,实施软硬覆盖,与主工程同步验收。规定中还要求,运输沙石、水泥、土方、垃圾等易产生扬尘的车辆,必须封盖;禁止不洁车辆上路。城市主要道路及重点部位的清扫保洁,应定期采用湿法作业;道路旁的树木、草坪、护栏、公交站台等公共设施应定期冲洗。对于堆放煤炭、矿石、煤矸石、沙子、灰土等物资的场地,规定要求必须设置围栏或采取遮盖、喷洒覆盖剂、洒水等防尘措施。 规定还就其他扬尘污染行为制定了控制措施。对于违反规定的行为,由各相关部门责令改正并可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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