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债、信托、上市民营企业皆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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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03日07:25 湖南在线-三湘都市报 | |
本报7月2日讯(记者 刘晗 颜海均 实习生 雷地芬 李婷)在民企融资的一片叫渴声中,省地方金融证券办日前送来了雨露甘霖,达到条件的民企可通过发行企业债券、信托计划和上市的方式进行融资。 记者注意到,在这十条支持民企发展的措施中,最振奋人心的是鼓励民企到省外、境外并购,争取国内外主板上市。鼓励高科技、高成长型的小型民企到海外创业板上市。对参与重组省内上市公司和买壳上市的民企,将在费用减免、债务分离、优质资产注入、富余职工安置等方面给予支持。 对有一定盈利水平,又有好项目,而上A股又不成熟的民企,可探索采取发行企业债券的形式融资,对上市条件不成熟的民企,支持其通过信托投资机构向社会发布信托计划募集资金。 鼓励民企投资参股证券公司,组建金融担保公司、金融租赁公司,参与风险投资公司的设立;鼓励和支持保险公司推出针对民企的保险业务,减少和避免民企的经营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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