抹完化妆品满脸起疙瘩 消协责令商家赔偿精神损失费25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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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03日08:08 青岛新闻网-青岛早报 | |
早报讯 开发区李女士买来化妆品用后过敏,获得精神赔偿。 李女士在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某商厦购买了一瓶化妆品,回家使用后1小时,皮肤过敏,满脸起红疙瘩。她找到商家后要求赔偿,商家认为自己的化妆品是合格产品,只答应给其退货。李女士投诉到当地消协,消协人员认为即使产品质量无任何问题,但给消费者造成脸部大面积过敏却是不允许的,李女士最终获得精神赔偿250元并得到退货。(尹建筑李来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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