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企业登记变“政府审查”为“申请人承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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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03日08:41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社上海七月二日电(许晓青李佳佳)上海市政府新闻发言人焦扬今天下午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透露,在企业登记中,上海工商管理部门将在全国范围内率先普遍采用“告知承诺”制度。 据焦扬介绍,所谓“告知承诺”制度,可以概括为“政府告知,企业承诺”八个字。即在企业登记时,就以政府文书的形式,明确投资者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如果投资者作出不实承诺,则会受到相应的惩戒。 焦扬说,将以往的“政府审查”变更为“申请人承诺”,这将适应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需要,是在企业登记中简化审批程序的一种新制度。 焦扬披露,上海的浦东新区自二00一年十月起率先试行“告知承诺”制度以来,成效卓著。截止今年五月,新区政府共发出“告知承诺”三千九百九十三份,根据“告知承诺”制度颁发的试营业执照有一千三百七十四份,其中有的企业法人在三个月内没有兑现承诺的,则被吊销营业执照。 据悉,该措施将配合扩大出资者范围的政策一同推出,在全市范围内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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