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逃1年多,在长沙一夜总会落网 老“香江”总领班受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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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03日09:15 贵州都市报 | |
金黔在线讯 继原贵州香江夜总会老总等几名负责人因组织卖淫罪及协助组织卖淫罪一审领刑后,漏网的总领班曲岩也被推上了被告席。昨日,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29岁的曲岩是黑龙江哈尔滨人,只有初中文化。据办案人员介绍,“香江”案案发后,曲岩潜逃,直到今年1月,警方才在湖南长沙的一家夜总会内将其抓捕归案。 贵阳市人民检察院指控,1998年10月,被告人曲岩进入贵州香江娱乐有限公司夜总会当服务员,一年后任大堂部长及小姐领班。2001年“香江”公司在刘亦飞的组织下采取招募手段纠集妇女多人多次在该公司“芬兰浴”、夜总会包房内进行卖淫活动。曲岩积极协助刘亦飞等人对夜总会的小姐进行管理,并介绍小姐从事色情活动,从中提取10元和50元的费用。2001年10月16日,公安机关在该公司现场抓获10名卖淫嫖娼人员。公诉人认为,曲岩目无国法,积极协助他人组织妇女多人多次进行卖淫活动,应当以协助组织卖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由于患有传染性结核,昨天早上,曲岩戴着口罩出庭受审,他拒绝请律师,只在法庭上自行作了辩护,并基本承认了公诉人的指控事实。 庭审后,法庭宣布休庭,此案将择期宣判。 : 2001年10月16日晚,贵州省公安厅治安总队根据群众举报,一举捣毁了这个卖淫嫖娼窝点。现场抓获5对正在卖淫嫖娼的男女。该公司被处10万元罚款,并被责令停业整顿,公司老总刘亦飞因涉嫌组织卖淫罪被刑事拘留。 去年12月10日,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组织卖淫罪判处刘亦飞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罚金2万元;以协助组织卖淫罪分别判处该公司其他负责人张毅、陈仲明、王昌洪、刘开华有期徒刑3年、3年、2年、6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至2000元不等,目前,案件已进入二审程序。 (赵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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