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留德学生被害案判决凶手被判7年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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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03日09:27 华声报 | |
华声报讯 :中国德留学生胡鹏在德国遇害一案,当地时间6月30日下午在德国斯图加特法院宣判,法庭判处凶手布罗伊尔有期徒刑7年半。对此判决,胡鹏家人表示不满意。据胡鹏的叔父胡力澍说,作为胡鹏的亲人,尽管他们感情上无法接受,但还是尊重德国法律决定不再上诉。 据华商报2日报导,布罗伊尔的辩护律师称布罗伊尔精神上有问题,但此说法被心理医生予以否认。6月30日,斯图加特州法院对此案予以宣判:罪犯布罗伊尔犯有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半。对此判决,胡鹏的父母和妻子悲痛万分不能接受这一事实。德国法律规定,刑事部分中的杀人案分为杀人罪和谋杀罪,其中,谋杀罪最为严重可判20年以上、无期徒刑以下;而杀人罪较谋杀罪轻,可判5年以上至15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对此判决和中国德国法律规定的差异,胡力澍说作为胡鹏的亲人,尽管他们感情上无法接受,但还是尊重德国法律决定不再上诉,而此案的民事赔偿问题尚未进入审理程序,他们准备就民事赔偿部分的问题与当地律师进一步协商。据悉,胡鹏父母、妻子以及叔父胡力澍于当地时间7月2日晚乘飞机返回祖国。 对于杀害胡鹏的案情情况,胡力澍补充说,经当地警方、检察院和法院先后侦查和审理,与当初的情况有些出入,因布罗伊尔要求胡鹏为其干私活(给其私人汽车制作地毯),胡鹏拒绝了其无理要求,丧失人性的布罗伊尔就仗着其身强力壮将胡鹏活活掐死,杀害胡鹏后,布罗伊尔盖上一块地毯便若无其事地走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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