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嘉廷情人昨受审(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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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04日09:35 广州日报大洋网 | |||
本报讯前日,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行贿罪公开审理曾经名噪一时的李嘉廷情妇徐福英。今年41岁的徐福英(见下图),小学四年级文化,捕前为昆明市丽人园餐厅、宜良县海王号娱乐有限公司经理,祖籍江西丰城,生长于昆明市。 在法庭开庭之前,昆明中院大法庭内早早就坐满了旁听的观众。14时10分,随着审判长的一声令下,衣着修饰得体的徐福英在女法警的押送下,被带进法庭。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徐福英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且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89条之规定,应当以行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徐福英利用与李嘉廷的情人关系先后借用公款共计人民币550万元,均未办理抵押担保手续,此款至今未还。1996年,为承揽昆明百货大楼集团新纪元广场营业楼装饰工程,徐福英请李嘉廷给昆明百货大楼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吴某某打招呼,工程结算后,徐福英于1997年春节前后将5万元人民币送到李嘉廷家交给其妻王骁,事后王骁告诉了李嘉廷。 由于案情重大,法院将择日宣判。(《春城晚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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