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丢”了83天才在交警部门发现,李先生昨给交警提醒儿――拖车别在地上“留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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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05日03:02 青岛新闻网-青岛早报 | |
早报讯 交警在处理车辆乱停放时,把车拖走后,常用粉笔在地上留言“通知”当事人,往往达不到通知的目的。这不,李先生的车被拖走了83天,他一点儿也不知情。昨天,他通过早报反映,希望交警能想办法改进,别留下拖车后遗症。 李先生反映说,今年3月3日下午,他把车停在自己家楼下,晚上睡觉前发现车“丢”了,他急忙打110报警,并到派出所报了案。83天后,他的朋友到交警部门办事时发现了他的车,他才知道自己的车没丢,原来是因为违章停车被交警拖走了。 李先生认为交警没有及时通知他来处理此事,耽误了他用车。交警对此也很为难,称当时已在地上留言,可能是因为李先生太心急没留意地上写的字,才导致这样的结果。 李先生建议,交警拖车后应立即将车号、违章原因、拖车地点、送到哪个中队处理等信息通知122指挥中心,这样驾驶员丢了车,可先向122查询,省得闹出误会。记者就此咨询了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工作人员答复称,只要在技术上没问题,李先生的建议可以考虑。(陈呈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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