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立法征求公众意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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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05日06:36 人民网-人民日报海外版 | |
本报讯 “精神赔偿被写进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办法修订草案,我感到很欣慰,但赔偿的面太窄,应当把保护消费者的隐私权加进去。消费者与生产者相比,是明显的弱势群体,希望修订后的法规更加关注民生,更好地维护消费者权益。”新疆文博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新的这段发言,拉开了新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6月13日下午举行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会的序幕。 6月7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通过《新疆日报》发布关于召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修订(草案)》立法听证会的通告,并全文公布了草案内容,征集广大市民的意见,邀请社会各界组织和公民报名参加立法听证会。这是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成立20多年来首次举行的立法听证会。 会上,十几位代表的发言集中在保护消费者隐私权、规范促销行为,关注房地产、旅游等新兴消费行业,将电信、电力、民航、金融等垄断行业纳入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办法等方面。 市民代表们认为:“立法征求公众意见,为人民群众和不同利益团体充分表达意见提供了公开的论坛,也为立法者提供了更多的决策参考,代表了立法的民主化趋势。” (辛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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