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结果将对社会公告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05日08:05 生活日报 | |
据新华社北京7月4日电 (记者 齐中熙)到2007年,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及其它不宜对外披露的内容外,我国所有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项目的结果都将对社会公告。 审计署日前公布的《审计署2003至2007年审计工作发展规划》中强调,将推行审计结果公告制度,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监督作用。 审计署有关负责人强调,实行审计结果对外公告制度是国际上通行的做法,我国审计法对此也有相应的规定。加强对审计结果的公告和对审计结果落实情况的跟踪检查,是审计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责,也是发挥审计监督作用的最终体现。
笑翻天:难以抵挡的开心风暴 享受酷翻天开心生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