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冠名权拍卖失去了什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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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05日11:13 南方都市报 | |
7月3日《东方新报》报道:7月2日上午,火星大道冠名权拍卖金锤在长沙市太平洋保险大厦13楼敲响,这也是全国第一次道路冠名权公开拍卖。 城市基础设施冠名权拍卖是近些年来流行的做法。像长沙的这种道路冠名权拍卖如获成功,固可获得一部分资金,但也会失去一些看不见的东西。 像这种基础设施冠名都是有着冠名的期限的,比如10年、20年等。如果随着竞标成功单位的不同而不断更换道路名称的话,就易给民众工作与生活带来不便甚至造成损失,这是决策者不能不考虑到的。 其实在给道路取名问题上,可以搞个公示,让广大市民参与讨论命名,使道路冠名工作成为一件有意义的文化活动,推动城市精神文明建设的发展。 这不单单是为了发挥群众智慧,因为道路冠名既与民众工作、生活息息相关,那民众的意见就不应当不考虑到。还有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城市基础设施的资金一般都来自本地财政,而民众作为支撑财政的纳税人就应当在它们的命名问题上拥有发言权。在以财政资金建设起来的城建基础设施命名问题上不能漠视广大纳税人的意见。 魏文彪(江西信息日报社) 本版观点不代表本报立场图: 漫画/马维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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