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纸反倾销措施期终复审期间续征反倾销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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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06日04:58 人民网-人民日报 | |
本报北京7月5日讯 记者龚雯报道:商务部于7月4日发布2003年第29号公告,宣布在新闻纸期终复审期间,对原产于加拿大、韩国、美国的进口新闻纸,仍然按照原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1999年第4号公告公布的征税范围和税率,继续征收反倾销税。 据悉,今年7月1日,商务部开始对原产于上述3国的进口新闻纸所适用的反倾销措施进行期终复审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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