宠物“足不出户”行吗?(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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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06日16:04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文/本报记者 余颖 实习生 郭明 图/本报记者 邓勃 下周二,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将就《广东省爱国卫生工作条例(草案)》举行立法听证会。本次听证的焦点之一是:草案规定,任何人不得携带犬、猫等宠物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进入城区市场、商场、饭店、餐厅、医院、公园、草地、学校、图书馆、展览馆、博物馆、影剧院、体育场(馆)、游乐场、候车(机、船)室以及其他室内外公共场所。 这样一来,宠物不就得“足不出户”?这样的规定是否具有可操作性?它可以多大程度解决宠物带来的城市卫生隐忧?……连日来,本报读者展开了激烈的争论,对草案中这一规定提出了许多新的意见。 责任谁负 狗有内急人有准备 外出排泄主人清除 从某种意义上说,人们真正反感的并非来自狗、猫这些宠物,而是来自于那些缺乏公德和责任意识的宠物主人。杜小姐对此也是“深恶痛绝”:“我没见过身边哪个养狗人随时随地清除掉狗的排泄物,我们花园的草坪里到处点缀着狗粪。如果主人不加以引导、训练或打扫,这狗屎便是极大的公害了。” 在讨论中,许多读者强烈建议,政府不应该硬性规定不允许宠物进入公共场所,而是应该规范宠物主人的行为和责任,这样才更合理。草案应该加上这么一条———“携带宠物外出时,宠物在公共场所排泄的粪便应由宠物牵领人负责清除,而且违者予以罚款。” “在广州吐口痰都要罚款50元,为什么宠物随地大小便就不狠狠地罚呢?”“狗少教养,与大环境过于宽松,养狗人意识太差不无关系。可爱的狗没有错,它是人类的朋友。所以,养狗人的法规意识增强、社会公德观念提高,以及加大对违反者的惩处才是根本。”从日本回国、在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从事电脑业的许先生感慨道:“我在国外生活过几年,我住的那座大城市养狗不上税,但须登记,若狗上街不拴链或随处大小便就要对主人予以罚款。所以我看到那里的宠物饲养者均十分自觉,出户牵着狗链、狗随人走,十分可爱;狗有‘内急’,人有准备,自带的垃圾袋侍候着。我觉得这才是养狗人应具备的起码素质。” 据了解,在日本、美国等发达国家,市民遛狗都会随身携带着夹子和口袋,随时将宠物狗的粪便夹起收入口袋,以免污染环境。这已经形成一种普遍的风气,大家都自觉遵守。法国巴黎市政府颁布了强制养狗人自觉清扫宠物粪便的法令。根据这一法令,凡在街道、公园、绿地遛狗的主人(残疾人除外),如果不及时清除留在地上的狗屎,一经发现,将视情节处以180—450欧元的重罚。 在我国的一些城市,也开始用罚款的手段处理狗粪便污染。例如成都就规定:“犬只外出产生的粪便,犬主应及时清除,违者处50元以下罚款。”把它与人随地吐痰、乱扔果皮、乱倒渣土等行为等同。 争论焦点 正:不让狗出街还不得憋出病 反:狗怎能与人争绿地抢电梯 在这次大争论中,最激烈的当属宠物是否有“抛头露面权”和“合法生存权”。众多养狗人对草案中的宠物不准出门颇多异议,而不养狗的人却相当支持,彼此针锋相对。 养狗三年多的邱小姐说:“我每天上午、下午都要牵狗出来遛遛,方便一下,如果不让狗去公共场所,连新鲜空气都不能呼吸,那狗还不憋出病来。”“我养了一条狗,上了牌,也花钱打了防疫针。要知道广州养狗是高消费,注册费为1万元,每年还要另交年审费6000元。既然它通过检疫证明是健康的,凭什么不能抛头露面啊?” “猫狗也是有生命有感情的,应该有自己生存的权利,既然没确切的证据说明非典病毒是猫狗传染的,干吗拿它们开刀呀?”市民李小姐坦言,“我养的小狗天天洗澡,除了带着出去遛遛,根本不接触其他东西,怎么会传染病?”“人和动物本来就和谐相处,如果漂亮的绿地、花园里只有人的身影,那我们的生活该少多少情趣?” 但是,不养狗的人多对禁止宠物出街表示支持。他们认为,近几年广州不上户口、堂而皇之养狗的人家越来越多。无论从限养规定的落实,还是养狗的现状,都令人隐忧。 住在东圃某花园的王先生抱怨道:“我们小区楼下有二十多条狗,狗太多了,狗屎到处都有,散步时还得低头躲着狗屎,多让人窝心!狗伤人的事情也经常发生,狗与人争绿地、?构荨⒄缣荨⒄卫殖〉氐南窒笠猜偶幌剩切┧嬉忮薰返模导噬鲜窃诎岽蠹蚁硎苊篮没肪车娜ɡ!? 王小琣小姐每次上电梯看到有人抱着宠物坐电梯,便不由分说等下一趟。“我哪敢坐啊?!抱着还是好的,有的竟牵着,在人群中挤挤挨挨。而在公共场所,小狗随地大小便,更是屡见不鲜。我们说,人随地吐痰都叫不文明,这狗就能随地大小便?还见到报上刊载的有小姐在公共汽车上为狗‘买座’,女士牵着宠物犬进公共浴室‘共浴’的故事。这就不对了,干涉了其他人正常生活。养与不养纯属个人自由,但自由是相对的,是以不侵犯他人权利为前提。你爱狗的自由不能干涉了他人不爱狗的自由啊?” 大家一致认为,狗粪随处见等“狗患”,日益成为困扰市民正常生活的热点。“更令人讨厌的是有些狗主人为了自己家里省事,特意把狗带到家门外大便,在走道上、草坪里拉完就扬长而去。不小心踩到了当然很恶心,而且狗屎很脏。另外,小朋友们都喜欢在地面玩耍,那些狗主人有没有想过,自己或孩子踩到了狗屎是不是也会很难受?”熊先生气愤地说。 困难多大 区分场合规定时间 大狗小狗区别对待 很多读者提出,在现实条件下,禁止带宠物进入公众场所,确实有必要,但实际执行起来困难很多,下禁令应当多层次分析才比较合理。 白云区新市镇茹女士在给本报的一份传真中写道:该草案中行文过于笼统,至少有几个方面可以细化。 第一,草案中应当分场合而定,饭店、餐厅等室内场所应禁止宠物入内,但像公园这类室外场所,就不应当禁止,应改为宠物不可以随地大小便。对于宠物外出活动区域,要做有区别的限制。 第二,能不能为宠物活动规定某段时间?毕竟,宠物总不可能一天到晚锁在家里。可以借鉴其他城市做法,像北京市就规定,晚上8点至次日早上7点这段时间,允许携带宠物在市区内散步。如果在冬天,狗就无法享受到户外的日光,而只能在寒冷的黑夜里出没。 第三,能不能对宠物的定义更清楚?什么动物可以在公众场所活动、什么动物不可以,也应当具体分析。如果带一条大狼狗到公众场所,对人有攻击伤害力,对公众安全就是威胁。如果是小老鼠、蜥蜴、松鼠、鹦鹉等,难道也不可以吗?可以效仿很多城市的规定,小型犬出户时,必须挂犬牌、束犬链,由成年人牵领,大型犬不得出户。 第四,虽然规定不得携犬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但动物有时必须要出街,比如办证、检疫、打防疫针、去宠物医院看病等需要携犬外出的,那么坐出租车可不可以?如果真的什么都不许坐,那有规定就等于没规定。 从事银行业的祝小榕先生则建议,必须具体情况具体对待,那些帮助残疾乘客的动物如盲人的导盲犬,难道也不准出街吗?他介绍,“根据修订的美国联邦航空法规,为猫、猴子或者其他动物提供精神慰藉的飞机乘客还可以把动物带入座舱,越来越多的动物随主人乘机。” 关键在哪 发证检疫不可缺少 科学管理严格控制 记者了解到,《广东省爱国卫生工作条例(草案)》出台是有实际背景的。近一个时期以来,由于非典的关系,人与宠物的关系突然变得残酷,不仅虐待动物、遗弃宠物的事件频发,各城市相关部门也骤然对宠物采取“动真格”的行动,相继发出限狗、禁狗甚至杀狗的通告。 许多读者呼吁,与其禁止宠物出街,不如政府更注意管理,从发证和检疫等方面严格控制。毕竟,按照现代人生活方式多元化发展的趋势,要在城市里完全禁止养狗、猫等宠物显然是不够现实的,特别是这类宠物,已成为不少市民尤其老人、小孩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伙伴。问题在于如何客观、合理、可行而科学地去进行管理,比如对市民饲养的宠物狗进行有效的登记、交费、发放《准养证》,同时每年定期检查和免疫等。 读者瞿女士指出,狗可以养,但养狗必须遵照相关的国家及地方规定,比如要有养犬许可证、要定期注射狂犬疫苗、携犬外出时佩带束犬链、及时清除犬只排出的粪便等等。总之,一切以不妨害他人为准。这样才能做到既不剥夺公民养狗、养猫的自由,也不至于妨碍他人生活,污染环境。 (日京/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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