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按实际居住地登记户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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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07日03:26 人民网-江南时报 | |
新华社郑州7月6日电 河南省进一步改革城镇户籍管理制度,从2003年下半年开始,全面取消城镇入户限制条件,实行以实际居住地登记户口;实行有利于吸引人才和资金向城镇流动的户口政策,为大中专毕业生的落户开辟通道。 据河南省公安厅户政管理部门介绍,新政策规定,凡在河南省城市、城镇具有合法固定住所、长期从事非农职业,或有生活来源并实际居住生活在城市、城镇的18周岁以上的成年人,均可根据本人意愿,在实际居住地登记为城镇居民户口,享受当地城镇居民同等待遇。申请者本人持房屋产权证明、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向辖区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申请,派出所核实后报县(市、区)公安局(分局)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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