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煎饼四个“生日” 消协表示:商家应双倍赔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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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07日06:44 青岛新闻网-青岛早报 | |
昨天市民万女士拨打早报热线2888000反映:昨天晚上她去市北区一家超市买了一份超市自己包装出售的煎饼,回家后发现这份煎饼竟然有4个生产日期。 万女士介绍,她在超市里选购煎饼时还特意看了看价格签上的分装日期和保质期,上面打印着:分装日期:7月5日,保质期7月5日。她买回家准备拆开吃时感觉这家超市的价格标签比其他超市的厚出许多,撕去了上面的标签发现,保质期在7月4日的标签露了出来,再撕又露出了保质期在7月3日的标签。撕到最后一层,又露出了保质期在7月2日的标签。万女士一家苦笑不得,不知道应该相信哪个标签上的生产日期。 记者就此咨询了消费者协会,工作人员答复,商家这种行为侵害了消费者权益,应该双倍赔偿。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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