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试卷“画漫画”被扣30分行得通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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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07日10:41 生活时报 | |
据新华社报道,河北一考生的数学分数被阅卷老师扣掉了30分,原因是“该学生在卷面上以漫画形式,用污辱性语言攻击自己的数学老师”。而这个“处罚决定”却得到了阅卷委员会的一致同意。原来,这名学生数学成绩不太好,对自己的数学老师心存不满,今年在答写数学试卷时,他便在卷面上偷偷画了一个人头,并在旁边写着“看,这个丑陋的人就是我的数学老师”。阅卷人员的做法是否合法、有无依据、是不是滥用职权,引起了讨论。 笔者作为一名法学教育工作者对这位考生深表同情,也鸣不平,同时也深深感到,这是阅卷人员滥用职权,是对考生合法权益的侵害。 首先,阅卷人员的职权是极为有限的,一是仅限于本次阅卷,二是仅限于按标准答案对考生试卷评定分数。阅卷人员“集体”决定对考生扣分,且一下就扣掉30分,其“合法”依据何在? 其次,考生在试卷上“侮辱”数学老师的行为,无论情节严重与否,对考生的处罚,都不应该是阅卷人员的职权和责任。如构成民事侵权,则应由该数学老师通过法律途径请求司法机关责令考生承担民事责任;如果构成行政违法,则应由公安机关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予以处罚。 第三,阅卷人员因此扣掉该考生30分的行为,实质上是一种“处罚”,直接影响了考生的受教育权。考生很可能会因此落榜,这对考生是非常不公平的。从这个意义上讲,阅卷人员的行为是一种严重的侵权行为。《齐鲁晚报》稿件来源:生活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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