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对防汛抗洪救灾工作监督检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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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08日06:52 安徽在线-安徽日报 | |
本报讯 (通讯员李友平韩贺彬)7月7日,安徽省纪委、省监察厅发出《关于加强对防汛抗洪救灾工作监督检查的紧急通知》,要求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防汛抗洪救灾工作的监督检查,为夺取我省防汛抗洪救灾工作的全面胜利做出应有的贡献。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认真落实防汛抗洪救灾决策措施的行为;对工作不负责任,玩忽职守、敷衍塞责,贻误防汛抗洪救灾工作、造成损失的行为;对截留、挪用、私分防汛抗洪救灾资金、物资的行为,要依照党纪政纪的有关规定,从严、从重、从快处理。 《通知》指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特别是沿淮、沿江和发生灾情地区的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和省委、省政府关于防汛抗洪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要认真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始终把人民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把防汛抗洪救灾作为当前压倒一切的中心任务,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精心组织,落实责任,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切实做好防汛抗洪救灾监督检查工作。 《通知》强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一要加强对防汛抗洪救灾决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二要加强对有关职能部门履行职责,尤其是落实防汛抗洪救灾工作责任制情况的监督检查;三要加强对防汛抗洪救灾资金和物资调拨、分配、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四要加强对生产自救工作的监督检查。 《通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加强对防汛抗洪救灾监督检查工作的领导,建立并实行严格的工作责任制,主要领导要负总责、亲自抓。要根据纪检监察机关工作职责和本地防汛抗洪救灾工作的实际,制定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和措施,并公布举报电话,认真受理群众的投诉和举报。要把加强对防汛抗洪救灾工作的监督检查与全面落实今年的反腐倡廉工作任务有机结合起来,努力夺取防汛抗洪救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双胜利,让省委、省政府放心,让全省人民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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