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版权行政管理机关统一更换新的执法检查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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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08日11:36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7月8日电 国家版权局在7月初下发通知,在全国范围内布置统一更换“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行政执法检查证”的工作。 1997年,版权行政执法实行全国统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行政执法检查证”制度以来,对加强版权社会监管,规范版权行政行为,打击各种侵权盗版活动,维护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经过六年多的实践,特别是随着中国版权法律制度的不断完善,现行的检查证的内容需要作适当调整。为适应新形势和新情况的要求,国家版权局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行政执法检查证”进行改版更换重新核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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