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正文内容

香港特别行政区自1997年7月1日起设立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09日01:43  京华时报

  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一条和第六十二条第十三项的规定,决定:

  一、自1997年7月1日起设立香港特别行政区。

  二、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区域包括香港岛、九龙半岛,以及所辖的岛屿和附件海域。香港特别行政区的行政区域图由国务院另行公布。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1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