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半青少年有过“崇拜”经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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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09日03:30 北京晨报 | |
团中央宣传部、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不久前对青少年“偶像崇拜”现象进行专题调查,调查涉及北京、上海、天津、广州、西安、昆明及3个地级市、3个县城的12所大学、21所中学的2710名大中学生。 调查显示,目前青少年中普遍存在着“偶像崇拜”现象。被调查的青少年中,有50%的人承认有过特别喜欢、崇拜某个“明星”的经历;有34.5%的人承认自己正在崇拜某个“明星”。其中初中生的比例达49.3%。 在这些学生中,崇拜外国和港台“明星”的人占60%多。而崇拜的偶像中,99%以上是影视界和体育界“明星”。68.3%的学生崇拜活着的“明星”。对值得崇拜的“明星”要具备的条件,被调查者的选择是:人格魅力、个性和气质、才华横溢、对社会有重大贡献、漂亮、英俊等。 调查认为,当前的青少年偶像崇拜更多的是一种娱乐活动。青少年主要采取交流、模仿和评价的方式。有超过六成的青少年渴望与偶像交流。收集和分享收集是青少年比较流行的“崇拜”方式。许多青少年会选择给偶像写信、模仿“明星”的唱歌、打球、着装、饮食等,收集心中偶像的有关资料,或上网聊天、参加“明星”俱乐部等等。 有意思的是,对青少年的“偶像崇拜”现象,被调查者父母的态度为:半数“不反对”、四分之一“反对”、四分之一“不关心”;被调查者老师的态度为:三成“不反对”、三成多“反对”、三成多“不关心”。 新华社记者 赵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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