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反方激辩吃不吃野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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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09日08:38 人民网-江南时报 | |
广州7月9日电据广州日报报道,要不要立法规定不吃野生动物?是不是所有的野生动物都不能吃?在昨日举行的《广东省爱国卫生工作条例(草案)》听证会上,有关“公民应当养成文明、卫生的饮食习惯,不吃野生动物,切断由动物引起的病媒传播疾病的途径。”的规定,成为听证陈述人争论的焦点。22位听证人唇枪舌剑,展开激烈争论。 正方:支持立法来保护野味 张远浩(广州市爱卫办主任):我个人赞同倡导性的不吃野生动物,但考虑到野生动物包含的范围比较广泛,禁止吃野生动物操作起来比较困难,因此我建议能否把“不吃野生动物”改为“不吃未经检疫的野生动物”。 杨青燕(广东道威律师事务所律师):《条例》草案第七条不吃野生动物的规定,实际上是对野生动物的保护,同时也是体现了广东的地方特色,这一点很好。建议列出国家已经所规定的野生动物保护法以及渔业法中的保护动物,来提高市民对野生动物的保护意识。另外,也可以从不吃扩大到不捕杀、不出售等范围。 张永慧(广东省卫生监督所所长):条款把野生动物范围限定得太死,建议修改为“公民应当养成文明、卫生的饮食习惯,不吃法律法规禁止吃的野生动物”。广东人习惯吃生的淡水产品,而且一定要吃活的生猛的禽、畜等,生的淡水产品,包括鱼和虾等,带有一些寄生虫和肠道传染病是比较多的。 反方:吃野味促进人类进步 高宏的(广东省政协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我认为野生动物可以吃,但是要有条件的吃,有限制的吃。人类要不断地进步,就是要不断地向自然界索取,不能简单地绝对化地禁吃所有的野生动物。我对《条例》草案建议做如下的修改。将第七条中规定改为,禁吃和捕杀食用国家保护和有害的野生动物。 人类要不断的进步,就要不断的开辟新的食源,吃野生动物是人类新的食源之一,人类要不断的发展,社会要不断的进步,人类的身体就需要越来越复杂的材料,需要动植物中有益的基因,向大自然索取野生动物,并饲养圈养这些野生动物,永远是人类的生产活动。 成淦荣(广东省农业厅环保能源总站干部):建议《条例》草案第七条的“公民应当养成文明、卫生的饮食习惯,不吃野生动物”,改为“公民应当养成文明、卫生的生活习惯,不吃受法律保护的野生动物”,理由有三点。第一,不吃野生动物,从我们立法的目的来看是为了切断因动物引起的病媒传播致病,但是目前并没有证据表明野生动物是传播病毒的罪魁祸首。第二,野生动物应该是一个动态的概念,从保护生态平衡,保护生物的多样性,保护人们的食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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