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手术”割“烂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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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10日07:12 深圳新闻网-深圳特区报 | |
据本报昨日报道,为加大对部分“老大难”问题楼盘的处理力度,我市处理问题楼盘领导小组聘请的由4名资深律师组成的律师组已开始运作,并拟对10个问题楼盘采取司法诉讼手段予以强制解决。以法律手术割“烂尾”,是我市国土部门处理“烂尾楼”的一记重拳! 楼盘“烂尾”带来三大害。第一,浪费了大量宝贵的土地资源。土地后备资源不足正成为深圳提高产业竞争力和未来发展的一大瓶颈,而“烂尾楼”对造成土地资源浪费则更是雪上加霜;第二,严重影响深圳花园城市的形象。论外观,“烂尾楼”犹如城市景观的败笔;往内瞧,“烂尾楼”往往是藏污纳垢的卫生死角和垃圾站;第三,带来严重的安全隐患。不少“烂尾楼”成为社会闲杂人员的栖身地,为社会治安带来诸多不安定因素。有鉴于此,“烂尾楼”不能再烂下去了! 要割“烂尾”,若将整个楼盘“一炸了之”,未免过于偏激和浪费,而仅仅依靠行政手段显然也收效甚微,惟有按市场规律和有关法律法规,通过市场手段和司法途径加以解决,才是最干净彻底的“手术”。对于那些情况特殊、产生原因复杂、以行政和其它手段长期难以处理的“烂尾楼”,以法律手术割“烂尾”,既能加快处理速度、加大执行力度,又能保证公平、公正、规范地解决开发商、业主及政府部门等不同主体间的利益冲突。目前,我市国土部门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提出的“盘、收、拆、卖”四字“真经”,针对不同楼盘具体情况采取“一楼一策”的处理办法已初见成效。此次聘请资深律师组成律师组进行调研运作,拟通过司法诉讼程序割除“烂尾”以令楼盘“起死回生”的做法,显示了政府有关部门在处理这一社会和市民普遍关注的问题上的坚定决心和“铁腕”力度。割除“烂尾”,要用好法律这把“手术刀”。 作者:金文蓉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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