瞒报事故可以判刑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10日08:14 半岛都市报 | |
本报7月9日讯(记者崔恒亮) 今后,施工不安全将会受到严惩,甚至有可能追究刑事责任,记者今天获悉,《青岛市实施〈山东省建筑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办法》已于6月12日通过,将于本月18日起施行。 按办法规定,施工单位在施工中发生安全事故以及发生安全事故未按规定采取措施或未如实报告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以300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50000元罚款,并可吊销资质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订阅新浪新闻冲浪 足不出户随时了解最新新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