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餐员不准乘坐电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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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10日09:12 广州日报大洋网 | |
本报汕头讯 (记者王冲寒通讯员周敏摄影报道)近日,汕头市区某证券公司因为限制快餐店送餐员乘坐电梯引发了一场纠纷。为“防止送餐员弄脏电梯”,该公司保安部门在办公大楼的电梯口贴上禁坐标志,规定送餐人员不得擅自乘坐电梯,引起送餐员不满,双方因此发生了争执。 擅坐电梯被困10分钟 汕头市区一快餐厅送餐员李小姐反映,近日中午,她前往位于汕头市金砂路的某证券公司汕头营业部办公楼送外卖,因为不听招呼,“擅自乘坐电梯”,结果无故被困在电梯里近10分钟。 李小姐气愤地跟记者说:“那天中午我在电梯里被困了近10分钟,其间我跟同伴拼命地按警铃,却没人搭理,电梯里又停电又无通风设备,闷得我很难受。” 就此事记者采访了该营业部保安队队长。据他解释,该公司有规定,送餐人员不得乘坐电梯给楼上的客户送餐。因为此前有客户反映说,送餐员在送餐时经常将电梯里搞得遍地油腻。 当记者询问保安队长关于李小姐被困电梯一事时,这位队长回答:“当时电梯刚好出故障了。”后来,该营业部办公室一名姓李的主任不耐烦地说:“电梯要停有什么办法。” 执意坐电梯送餐员被驱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李小姐被困电梯发生后不久,该楼又有一客户打电话要李小姐所属的快餐店送餐,这次,前往送餐的是李小姐的父亲。 据李先生说,当时他得悉女儿遭遇后十分生气,他手提几盒快餐来到电梯口,质问保安员为什么送餐人员不得坐电梯。在争执之间,一自称是该营业部办公室姓钟的男子对值班的两名保安和一名不知身份的男子说,把李先生赶出去。 当时,李先生一手紧抓扶梯把手不肯走,一手还紧提着盒饭,在推搡之间,李先生手臂被抓伤了。 而当记者提出要采访那名姓钟的男子时,保安员及办公室李主任都对记者说,该办公室没有姓钟的人员,而且,当时保安员没有去推李先生,而是把他“扶”出去的。 律师意见 歧视性告示于法无据 法律界人士郗可如律师认为,首先,该营业部电梯不是保密机构或私有财产,而是公用电梯,贴这种告示是歧视性的规定,没有任何法律依据。 其次,送餐人员并非无故进入大楼,而是履行送餐的服务合同,叫餐人员与送餐人员依法有权进行民事交易活动,其他人和单位无权干涉、限制。 第三,该营业部保安人员的行为明显限制、干涉了送餐活动,即侵犯了叫餐人的权益,侵犯了叫餐人及时得到送餐服务的权利,同时也侵犯了快餐店送餐人员出卖服务与产品取得报酬的权利,保安人员的义务是疏导和帮助。 任何限制性规定、干涉性行为都必须有法律依据,否则应承担违法侵权、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如果造成人员轻伤以上伤害的,应承担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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