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举报人”状告国税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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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10日13:23 人民网-江南时报 | |
沈阳7月10日电据华商晨报报道,自称举报偷税问题无人查处,导致自己无法得到举报奖,“职业举报人”姜焕文先生日前将辽宁省国家税务局等3个行政机关告上法庭,要求有关部门立即履行职责,并赔偿因其行政不作为而给其造成的经济损失。 家住沈阳市的“职业举报人”姜先生说自己“十分倒霉”:“2001年8月份,我发现沈阳某运输集团有750辆车没有纳税,也没有办理正式车号牌,却在道路上运营,于是给国家税务总局、交通管理局、辽宁省国家税务局举报中心等多个部门寄送举报信十几封,还打过多次电话举报。2002年6月,沈阳市交警部门集中70多名交警为这家集团办理了车辆注册登记,发放正式车号牌。” “要是按照《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我的举报至少应该得到10万元以上的奖励。”愤愤不平的姜先生在多次“碰壁”后,于今年4月21日向沈阳市沈河区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将省国税局、省国税局稽查局、沈阳市车辆购置附加费征收管理办公室一并告上了法庭。在起诉书中,姜先生写道:上述部门没有履行法定义务,导致我无法得到举报奖励,因而应对我给予赔偿。标记生成出错,请与管理员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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