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爱不成遭砍杀176刀 台一富少二审被改判死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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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10日13:57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7月10日电发生在2000年,台北县淡水镇张姓女子被砍杀176刀的凶惨命案,台“高等法院”10日一审被判无期徒刑,二审被告王鸿伟被判处死刑。 据台湾媒体报道称,3年前由于求爱不成,在淡水怒砍20岁张姓少女176刀的富少王鸿伟,一审被判无期徒刑,引起各界哗然。法官认为王鸿伟虽然与受害人家属达成和解,但作案手法残忍,事后毫无悔意,因此撤回一审无期徒刑的判决,改判死刑。 据了解,为了纪念惨死凶手刀下的妹妺,张姓女子的家属成立了网站,纪录了司法审判的过程,也纪录了身为家人的哀愁。但王鸿伟竟没有悔意。 正因为如此,二审法官认为王鸿伟把和解金当“买命钱”,又企图制造假证据,所以改一审判决的无期徒刑,依杀人罪改判死刑。 背景: 2000年9月26日上午7点17分,因为死者张雅玲拒绝凶嫌王鸿伟的追求,王鸿伟开车来到了死者住家巷口,将张雅玲打昏装进后车厢,载往沙仑海水浴场谈判途中,发现张雅玲清醒,在路中用水果刀将他砍杀,决定转往商工路弃置,没想到途中,又发觉死者还有气息,一急之下,乱刀挥舞,将张雅玲活活砍死在车中。 凶手随后将尸体弃置路旁的草丛,故意布成奸杀现场,再转往北新路弃置凶刀,并把车子丢弃在文林北路,谎报失窃,一连串的动作企图脱罪,却都被警方识破,死者家属再也按耐不住心中的愤怒,要为被砍176刀的死者讨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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