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完房产抵押房证不再扣留 开发区房管部门调整“房屋权属”程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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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11日05:22 青岛新闻网-青岛早报 | |
早报讯 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民如今办理房产按揭(抵押),不用再扣留房产证了。 据了解,开发区房管部门重新调整了内部局域办公网,在“房屋权属”程序上,设置了“他项权利”一栏,对于房屋抵押情况进行了详细的界定。这样对于抵押的房屋,在《房地产权证》上注明按揭(抵押)字样,按揭(抵押)到期后,在权证备注栏盖注销章表明按揭(抵押)行为已结束。(尹建筑陶胜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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