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保防汛抗洪救灾经费投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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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11日06:52 安徽在线-安徽日报 | |
本报讯(通讯员蔡斑记者方秀)7月9日,安徽省政府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切实做好增收节支工作,加大防汛抗洪救灾经费投入。 通知要求,除中央和省安排的专项资金外,各市、县财政都要调整支出结构,努力挤出资金安排专门的防汛救灾经费,加大防汛抗洪救灾投入,确保救灾经费需要;各级财政部门要特事特办,以最快速度拨付救灾专项资金,同时要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资金安全、供应及时和专款专用。对救灾资金安排不及时、落实不到位,或拖延、截留、挤占、挪用甚至贪污者,要依法从重、从快追究有关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通知要求,各地要依法强化征管,确保财政收入稳定增长和各项政策落实到位:严禁任何地方和部门擅自出台税收优惠政策或变相优惠政策;要加强对重点税源企业的监控和税收征管力度,严厉打击偷税,逃税,骗税,抗税等违法行为;要积极探索农业税征收新措施,提高农业税征管工作效率,同时要结合灾情认真落实农业税灾歉减免政策;认真贯彻“收支两条线”管理的各项规定,强化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的收(罚)缴分离工作,加强对执收执罚单位的财务管理和检查监督,保证各项收入应收尽收并及时足额缴入国库和财政专户;要确保粮补资金足额发放到农户。 通知还要求,各地要积极调整支出结构,确保财政收支平衡:依法对年度预算支出安排进行必要的调整,要确保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的正常发放和社会保障方面的支出需要;要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今年由各级财政安排的会议费、培训费、出国经费、接待费和部门公用经费一律压缩30%;除按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确需增加的重点支出外,其他各项支出都不得超过2002年支出规模和水平,实行零增长;要坚持勤俭办事业,坚决制止铺张浪费;各级纪检、监察和审计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要严格执行预算,强化预算约束。除因防治非典和防汛抗洪救灾等急需的特殊支出外,年内一律不得追加新的支出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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