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法官被戴上"紧箍咒" 下班后警车不许停歌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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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11日10:30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7月11日电近日出台的《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廉政守则》,用63个“不得”对法官8小时以外的行为作出了约束。《守则》规定:在非执行公务时,不得将驾驶的警车停放在酒店、饭馆、及歌厅等娱乐场所。 据北京青年报报道,《守则》共分六部分。规定了从立案到执行各环节严格依法办案应注意的问题和禁止的行为,从可能发生廉政问题的各个方面规定了廉洁自律的要求。《守则》中对法官从业行为规定的63个“不得”包括:“不得要求或接受审计、评估、拍卖、鉴定等部门返还款”、“除依法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外,不得为当事人、律师介绍案件,更不得从中收取介绍费”等。 据了解,今后将由一中院监察室负责对全院人员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执行守则的情况将纳入个人廉政档案,作为岗位目标考核和其他考核的重要内容,并为奖惩、晋升、任免提供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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