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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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12日07:07 湖南在线-湖南日报 | |
根据《公民旁听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的若干规定》,经省人大常委会第18次主任会议研究决定,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安排公民旁听,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时间:2003年7月25日至30日 二、会议地点:省人大常委会会议中心常委会会议室(长沙市韶山中路146号省人大常委会机关院内) 三、会议主要建议议程: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湖南省2003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湖南省2002年省级决算草案和2003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审查和批准湖南省2002年省级决算草案,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宗教活动场所管理条例》、《湖南省宗教事务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和《湖南省科学技术普及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培育壮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情况的报告,审议《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张家界、益阳、娄底三市新一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名额的决定(草案)》、《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办法(草案·修改稿)》、《湖南省燃气管理条例(草案·修改稿)》、《湖南省涉案财物价格评估鉴证条例(草案)》、《湖南省全民健身条例(草案)》、《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草案)》、《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修正案(草案)》、《湖南省生猪屠宰管理条例(草案)》和人事事项。 四、本次省人大常委会会议旁听公民人数不超过20人。凡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都可以提出旁听本次省人大常委会会议的申请,依法被限制人身自由和剥夺政治权力的人除外。 五、申请报名旁听者可持本人身份证(并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所在单位或者村(居)委会介绍信于7月14日—18日到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秘书处报名登记(长沙市韶山中路146号,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办公楼二楼212房间),也可信函、传真等形式提交申请和本人身份证、介绍信复印件办理申请登记(电话:0731—5509359,传真:0731—5536754)。 报名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六、申请报名结束后,由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根据会议议程和报名者的情况,确定旁听会议的公民名单,并通知申请人。 获准参加旁听的人员请于7月24日下午2∶30前到长沙大华宾馆嘉宾楼8113房报到。 七、旁听公民食宿、交通费自理。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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