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存折取走近六万元 法院一审判决新余某银行负全部责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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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12日08:01 江南都市报 | |
大江网讯[江南都市报] 胡瑜军、记者刘健报道:4月18日下午,新余市民刘小姐将6万元钱存入该市某银行分理处,并设置了密码。4月21日下午,刘小姐持存折去取款时,发现存折上仅剩了10元钱。刘小姐当场几乎昏厥。事后经过银行查询得知,刘小姐的存款是在第二天被他人用假存折分四次取走。自己辛苦攒下的血汗钱原以为存入银行最保险,未料却被人悉数取走,痛定思痛,刘小姐遂将银行告上法庭要讨说法。 新余市渝水区法院审理认为:储户刘小姐将6万元存在银行,银行出具活期存折给储户,银、储双方就依法形成了储蓄合同关系,储户享有凭存折向被告随时支取存款的权利,银行则负有向储户随时支付存款和保护储户存款的义务。刘小姐的存款被他人用假存折冒领,是银行工作人员工作失误,对假存折审核不严所致,因此,刘小姐存款被冒领的损失风险应由被告承担。因此,刘小姐存款被冒领的损失风险应由被告承担。据此,法院昨日作出银行应兑付刘小姐59990元存款及相应利息的判决。 (江南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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