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降大工业企业用电成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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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12日09:37 广州日报大洋网 | |
本报讯(记者徐海星、骆建基通讯员梁新生)前天,省经贸委和省物价局联合公布了新的大工业用户峰谷电价方案:我省电价较高的高峰用电时段将从原来的8个小时降为6个小时,新方案电价将比实行前降低约0.014元/千瓦时,用电高峰与低谷时段的价差约0.42元/千瓦时。新方案于8月1日正式执行。省经贸委副主任陈建辉表示,新的峰谷电价只针对大工业企业,不会影响到居民用电,电力部门有能力保障广大市民顺利度夏。对能够避峰生产的企业而言,企业将会大幅度降低用电成本。 峰谷电价政策是省政府为缓解我省电力供应紧张状况而采取的,即将用电时间分为三个时段,高峰、平段、低谷,并分别从高到低收取不同的电费。新的峰谷电价政策将原来的高峰、平段和低谷各为8小时调整为高峰6个小时,平段10个小时,低谷8个小时。同时,根据实际用电负荷曲线情况,将全省各市分为两组,其中广州在第二组,高峰时段分别在下午2时至5时以及晚间7时至10时。此前,广州的高峰期则是早晨7时至12时,晚间7时至10时。 据统计,我省高峰时段的电价平均为0.768元/千瓦时,低于上海市的0.919元/千瓦时,与江苏省基本持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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