怪事,行洪沟里建住房竟有合法手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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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12日22:38 人民网 | |
这世上还真有不要命的。时临汛期,全国上下一片防汛抗洪氛围。此时,有人竟然敢把住房建在行洪沟里。这是记者7月10日在宁夏北部一行洪沟内看到的一幕。 大武口为宁夏北部工业城市石嘴山市政府所在地。这座城市的南部,有一条专为贺兰山归德沟和韭菜沟泄洪的行洪沟,这条行洪沟对石嘴山市的防洪至关重要。据该市水务局防汛办主任顾自龙介绍,这条沟里曾发生过每秒519立方米的大洪水,流量比现在黄河的流量还要大。可是,就是在这样一条极具危险的行洪沟里,2001年6月到2002年,大武口居民包某、张某等四户人家,竟然堂而皇之地把住房盖到了行洪沟里,或是住人,或是向外出租。记者在行洪沟现场看到,包某已盖起的8间砖房排列在行洪沟里,像一座堡垒,占据着行洪沟道。“一旦发生洪水,这些房屋不仅会被冲毁,甚至还会出人命,而且也将严重地阻碍洪水的通过,对城市的安全造成极大的威胁”石嘴山市水务局防汛办的工作人员对此极为担心。 在行洪沟里建住房就已经让人难以置信了,可是谁又会想到,部分在这里建住房的人竟然有着合法的土地手续。包某是在行洪沟里建住房的大户,他一下就盖起了8间砖房。2001年6月,包某正在建房时,石嘴山市水务局的工作人员曾进行过劝阻,可包某却拿出了有关部门批下来的土地使用手续。虽然这份土地手续上规定,土地是用来搞养殖业的,但包某却振振有词:“这是我的土地,我想建成什么就建成什么。”因为有合法的土地手续,且管辖权不在市上,行洪沟的管理人员没有能够阻挡住他在这里建房屋。 行洪沟里能建住房吗?“行洪沟里不仅不能够建住房,就是建其它建筑物也是违法的。”顾自龙说,“国家防洪法第22条明确规定,禁止在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禁止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和高秆作物。河道就包括行洪道。”《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工程管理条例》也明确规定,在行洪沟护岸工程向外30米范围内不允许建设任何建筑物。根据这些法律的规定,行洪沟及其护岸工程向外30米范围内不允许建设任何建筑物,更不用说建住房了。既然如此,这些在行洪沟里建房子的人又怎么会拿到合法手续呢?看来,批手续人的胆子比建房人的胆子更大。 除了个别人在行洪沟里建住房外,还有20多户人家在法律不允许的护岸工程上盖上了住房,并且大部分人都有合法的土地手续。看着这些依然“健在”的房屋,记者和有关管理人员都担心,如果再发生大洪水,这些房屋还会“理直气壮”地存在吗?一旦出现了屋倒人亡的事故,谁又来为他们负责呢?(周志忠吴宏林) (人民网7月12日电)来源:人民网 (责任编辑:张爱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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