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时评:平头微面“禁售令”还会怎么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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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13日00:10 人民网 | |
根据原国家经贸委去年下发的有关文件,各微车厂家库存的平头微面必须在今年7月1日前销售完毕,从7月1日开始,各地车管部门将禁止达不到正面安全碰撞标准的平头微面上牌销售。但七一“大限”已过,各地车管所却没有对平头微面下达“禁令”,据媒体报道,有微车厂家已在内部发出通知,“已得到国家发改委明确答复,暂不撤消平头车《公告》,准许延期销售两个月(至8月31日)。” 据笔者所知,这实际上是平头微面“禁售令”的第三次延期改动,虽然其中有非典影响等不可抗拒因素,但人们还是搞不明白,关系整个微面行业和众多消费者切身利益的平头微面“禁售令”决策,为什么会在短时间内连续“三变”呢? 平头微面“禁售令”属于政府决策,科学决策必须建立在对现实情况的准确把握上。综观国内外成功的政策制定,采取的都是“实施前论证程序严格,实施后不轻易更改”的方式,这不仅使政策法规尽可能地客观公正,更重要的是能够使之具有一定的连贯性和可持续性。 由于平头微面政策一定程度的摇摆,不仅导致了政策连贯性的缺失,而且令企业和消费者无所适从,那么同时采用两种不同的政策──公开统一奉行一种政策,实际上却各行其事──则更不可取。为什么有些微车厂家可以得到有关部门“禁令延期”的正式通知,而其它微车厂家对此却一无所知?为什么“大限”已过,各地车管所却没有对平头微面下达“禁令”,而且几乎各地车管部门对到底何时会对平头微面来个“一刀切”也是语焉不详。平头微面“禁售令”在不同的企业、不同的地方主管部门有不同的口径,不同的操作方式,如此情形,对那些已经在价格上“大出血”、急急忙忙赶在7月1日前将平头微面库存处理完毕的厂家来说,自然感到不甚公平,对于已经和尚未购买平头微面的消费者来说,他们本应享有的知情权和选择权也受到了损害。 近几年来,我们连续遭遇了“个性化机动车牌照刚出台就叫停”、“电动自行车让买不让骑”等“尴尬”,这种“尴尬”,其实既影响政策实施的效率,也容易引发公平问题,如何减少因决策不连贯带来的负面效应,确实值得有关部门深思。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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