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种形式选聘招商引资人才 选拔招商引资挂职干部5选聘外经贸副职 外派干部学习考察5聘请招商引资顾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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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13日04:47 济南日报 | |
本报讯 昨日上午,我市召开选聘招商引资人才工作会议,就选聘优秀招商引资人才、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工作进行部署。 会议确定,我市从7月中旬开始,将采取四种形式大力选聘招商引资人才。一是选拔招商引资挂职干部。从市直部门副局级和正处级领导干部中,选拔部分从事或熟悉招商引资工作,并有较强实际工作能力和较大发展潜力的优秀干部,到县(市)区挂职。二是选聘外经贸副职。从国家和省外经外贸、经贸等有关职能部门及所属外经贸公司中,选聘一批从事或熟悉招商引资工作,有一定实际工作经验的处级干部,到县(市)区或部分市直部门任外经贸副职。三是外派干部学习考察。市委组织部将从各县(市)区选调部分从事或熟悉招商引资工作的干部,派往国内经济发达地区学习考察。四是聘请招商引资顾问。市委、市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和各县(市)区将向中央、省直有关部门和高等院校、科研单位,以及国内经济发达地区、涉外大企业或单位、我国驻外使领馆或工作机构等,聘请有关人士担任市政府或县(市)区政府招商引资顾问。 市委副书记雷建国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委常委、组织部长殷鲁谦参加了会议。 (本报记者 牛继兴 通讯员 季祖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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