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被强奸呼唤法律的完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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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13日10:14 南方都市报 | |
视点 日前,在云南昆明发生了一件“稀罕事”。男青年王某屡屡遭到丈母娘的性侵犯,最后忍无可忍,向有关执法部门求助,却遭遇到了无法可依的尴尬,王某下决心控告丈母娘强奸自己时,不但没有得到法律的保护,反而被弄得“里外不是人”(据《工人日报》7月12日报道)。 为什么王某状告自己被强奸,却得不到法律的保护?笔者看来,主要原因是我国的现行法律没有相关规定。在我国《刑法》中关于强奸罪是这样规定的(第236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没有女人强奸男人的法律条文。也就是说即使女人强制猥亵男人也不会受到法律的惩罚。强奸罪只针对男性,从不针对女性。强奸罪的侵害对象法定是女性,而非男性。 近年来,男性对女性进行性骚扰的新闻耳边不绝,人们对此关注的同时,更多的是同情被性骚扰的女性,对进行性骚扰的男性,多是嗤之以鼻的态度。前不久,北京市开庭审理的全国首例性骚扰案,因为有对女性保护的相关的法律法规,从而法院才有受理的依据。相比之下,男性如果被女性进行性骚扰或者强奸,那么绝少得到人们的同情,因为在人们的习惯思维中,男人和女人站在一起,女人一般处在弱势的位置上。也许正因为如此,我国的法律中至今没有处罚女人强奸男人的法律条文。 男人状告自己被强奸,却遭遇法律的无奈。这暴露出我们法律的不完善之处。近年来,从偶有发生到时有发生的男人被女人猥亵、强奸和极个别恶妇骗奸未成年人的个案来看,因为相关法律法规的缺失,才造成男人欲状告自己被强奸却无处申冤的现象,还使得那些骗奸少年的恶妇逍遥法外。 现实社会中,我们主张男女平等,遵循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虽然,制定惩处男人强奸女人的法律条文是对女性的保护,但是,我们也不能忽视遭到女人性侵害的男人的合法利益。在男女平等的基础上,应当制定切实保护男性公民遭受性侵害后的相关法律,保障男性公民的合法权益。 沈峰(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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