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无限制及北京的“破冰”之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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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13日10:14 南方都市报 | |
社评二条 据7月12日《北京青年报》消息,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近日发出关于“加强外地来京务工人员就业服务工作”的通知,取消了使用外地来京务工人员计划审批和岗位(工种)限制。检索资料得知,北京市从1998年开始限制使用外来工进入一些行业和工种,至2000年2月,限制行业则由过去的五个增加到八个,限制职业由过去的34个增加到103个(据2000年2月15日中新社报道)。 对外来工实行就业限制的,并非北京一市,随着流动人口的增多,各大中城市都纷纷出台了种种限制农民及外来用工的政策措施。但是我们看到,就业限制的运用,不仅不利于劳动力市场的形成与发育,阻碍了劳动力的合理流动,对农村大量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增加了外部制约因素,而且在事实上,就业限制政策的作用其实也很有限:在同等条件下,一些用工单位仍然趋向于录用比如农民工等劳动力价格相对较低的群体。而更重要的是,限制就业作为就业歧视、尤其是作为对于国民的不公平待遇的一种,被公众垢病已久。从这些角度讲,北京此番取消就业限制的意义其实不言而明。 就业无限制制度无疑是一个福音,而与此同时,我们更注意到,作为针对非京户口人群的一项具体举措,“就业无限制”已不仅仅是一个孤立的事件。仅仅在半个月的时间里,我们已陆续从媒体上看到这样一些来自北京的政策信息:据新华社6月30日消息,从6月30日开始实施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制度的若干意见》规定,具备一定条件的北京市普通企业的外地人也可申请工作居住证(即“绿卡”),享有北京市民待遇。另据7月11日新华社消息,从7月15日起,外省市个人在京购买商品房,将不再办理“批准手续”,3‰购房手续费也不用交了。 我们不难发现,不论是此前的就业限制、暂住人口居住还是买房“手续”等等制度,都是针对外来或外省人口的,其实质是将户籍所在地作为了一种考量标准和准入门槛,而这种基于城乡二元的社会管理思路也使得“人人平等”的国民待遇原则变得遥不可及。所以,北京近半个月以来一系列政策措施的出台实施,其实也正是对于原有户籍“坚冰”的突破,是国民待遇原则在一个国家所有公民身上的兑现。北京的这一系列“破冰”之举,尽管来得迟了些,但它毕竟来了;尽管仍然有未竟之憾,比如外来人员仍只能享受“绿卡”待遇,而且还仅限于“外来人才”群体,另外,比之国内其它一些地方,北京的举措也许还显得有些拘谨,但无论怎样,北京“破冰”的脚步已经在迈开。 我们更愿意从宪法精神以及人人生而平等的人权思想,而不是出于某种功利目的的角度,来解读北京的“破冰”之举。但这是不是说,这种户籍“坚冰”一旦打破,必然会给当地带来利益损失?或者说,“破冰”的受益者仅仅是外来工或外省人?显然不是。人的合理、自由流动是经济发展的前提,户籍限制则无异作茧自缚。如茅于轼先生所说:外地人凭本事和勤劳为北京的建设出力,北京应该照顾好他们的利益。北京坚持公平竞争的原则自己并不吃亏,挑出最优秀的外地人才充斥到各行业肯定会增强北京的竞争力。因此,北京“破冰”之举恰恰也是寻求自身发展的“破茧”行动。 当然,要真正破除由户籍制度所形成的制度性“坚冰”,真正使国民待遇原则在所有群体的国民身上得到兑现,北京的“破冰”之举还只是一小步。但是,“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我们愿意从一些细微的进步中感受前进的足音。 本报评论员 生民 相关报道见今日本报A1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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