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134所外地高校录取的考生 本市继续发放经济补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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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13日12:47 新民晚报 | |
本报讯今秋被边远省市和生源不足的134所外地高校录取的本市应届高中毕业生将获得由市教委发放的500元或1000元的一次性经济补贴。这是上海为鼓励本地学生积极报考外地高校,使更多上海高中毕业生能进入高等学校学习而继续实行的一项优惠政策。 根据市教育委员会的有关通知,凡第一志愿填报广西、新疆、内蒙古、甘肃、陕西、重庆、四川、云南、黑龙江、吉林、辽宁(除大连市)以及湖南、湖北、山西三省少数生源长期不足的高校并被录取的考生,可获一次性补贴1000元;非一志愿录取的考生可获500元补贴。市教育考试院将从今年9月中下旬起,根据考生录取报到注册名单,通过邮政汇款的方式寄往考生所在高校,届时考生可凭证件前往学校附近邮局领取。 据悉,此项补贴只适用于具有本市常住户口(蓝印户口、居住户口、三线单位户口等不在此列)且秋季招生集中录取阶段(不包括艺、体、军校)的考生。相关享受补贴的外地高校名单,可通过市教育考试院网站(www.shmeea.com.cn)查询。如考生在报到后一个月未收到补贴,可通过电话向市教育考试院或汇款邮局查询。 (曾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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