匿名举报 牵动性侵害案神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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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14日04:14 人民网-江南时报 | |
6月9日,全国首例性骚扰案原告胜诉。武汉女教师何某诉上司“性骚扰”案,经该市江汉区人民法院一审认定被告侵扰原告事实成立,判决被告向原告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费2000元。这一消息在全国引起了极大的反响。4月23日,本报以一位女性的亲身遭遇,刊发了《性侵害让我在心底啜泣》一文,由此展开了对性骚扰、性侵害这一话题的讨论。 5月5日,本报报道中的受害女子在本报记者和律师的陪同下,将有关证据交给了其所在辖区的警方,此事正式进入了司法程序。两个多月来,本报反性侵害热线一直电话不断,不少读者询问此事的调查情况。但应警方的要求,本报暂时停止了对该事件的报道。在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强烈呼吁下,昨天,本报记者和有关部门人士联系,得知此案仍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A 态度突变:纪检部门否认此事 前天,为了解该房地产公司纪检部门对此事的调查进展,记者来到了该房产公司,却被告知纪检部门的领导不在。随后,记者通过电话与曾给本报提供材料的领导联系,记者刚说完,他就连忙说:“什么性侵害的事?我没有给你们说过这样的事。”并否认曾经给记者提供过有关资料。 当记者再次询问,他们公司的纪检部门是否找该老总谈过话时,他异常激动地说:“什么找老总谈话?谈什么话?没有这事,我们公司绝对没有这样的事。” 记者发现,他此时的态度与两个月前与记者主动联系时的态度,有了天壤之别。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了该领导态度发生如此大的转变,那警方调查的情况又怎么样呢? B 匿名信件:警方调查重重受阻 昨天,本报反性侵害报道小组的记者,收到了一封7月10日发自南京市北京西路的信件。牛皮信封上,用白色的纸条打印着本报的地址和收件人姓名。拆开信封,里面是一封打印的信件:“江南时报: 有人执法犯法,公安五条禁令还有用?我局在调查江南时报4月下旬披露的南京某房地产公司总经理强奸女下属案子中,干扰很多,特别是某些人,利用职务之便,上下串通做案子。黑手插进刑侦和检验部门,包庇案犯。还有法律公平和法律保护吗?已向省市政法委举报。———知情人。6月24日。” 记者随即与经办此案的办案人员联系,他先对记者说,此案现在还在调查中,并表示他们一直在努力调查此事。随后,记者询问他调查是否顺利,是否有压力时,他回答说“我们非典时期也在调查这件事”。最后,记者把收到匿名信的事给该办案人员说了后,他连忙表示,调查在继续,但是结果还没有出来,要想问别的情况必须通过政工科才行。 C 又一女子:聘请律师再打官司 本报4月曾以《我被两个上司多次强暴》为题,报道了南京某研究院下属单位的一位女职工(沈芳),被两个上司强暴的事件。此后,虽然困难很多,沈芳都一直用自己柔弱的肩膀,坚持到底,要用法律的武器找回自己的尊严。 昨天,沈芳再次来到本报。她说,她一直在关注《江南时报》的反性侵害报道,并且一直为自己的事忙着,现在已经聘请了律师帮自己打官司。同为性侵害的受害者,沈芳特别关注那位在房地产公司工作的受害女性,她昨天来还特意向记者询问了一些那位女子的情况,她希望通过本报,给那位女子一些鼓励,一定要坚持到底。 沈芳拿出厚厚的《律师意见书》和自己写的《控告》告诉记者,她会用法律讨个公道。在《控告》中,沈芳将上司张科长强暴她的事件又叙述了一遍,并提出控告,要求“逮捕张科长,将其绳之以法”。 律师通过对沈芳5位同事的调查后,在《律师意见书》中发表意见,说:“现有证据证明张科长已涉嫌强奸犯罪,本案绝非通奸”,并请求“依据有关规定,郑重请求南京市人民检察院将白下区人民检察院的不批准逮捕依法改为批准逮捕”。 在陈述中,沈芳多次说,有人在对这件事遮遮掩掩,自己一个弱女子,和别人斗真的好苦好难。但是,走的时候,沈芳说,不管还有多难,她都要坚持到底。为了这件事,现在她承受的已经太多太多,她现在也没什么所求了,只希望法律能还自己一个公道,让侵害她的人得到应有的处罚。 今天,本报记者将会对此事再次展开调查。 本报见习记者 李维维 记者 殷文静 本报记者 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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