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必须建活动场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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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14日05:54 天府早报 | |
据新华社电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日前签署第382号国务院令,公布《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条例自今年8月1日起施行。 条例规定,国家有计划地建设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各级人民政府举办的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的建设、维修、管理资金,应当列入本级人民政府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和财政预算。 居民区不可或缺 条例规定,新建、改建、扩建居民住宅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规划和建设相应文化体育设施。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擅自改变文化体育设施的建设项目和功能,不得缩小其建设规模和降低其用地指标。 条例还规定,居民住宅区配套建设的文化体育设施,应当与居民住宅区的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的建设选址,应当符合人口集中、交通便利的原则。其设计应当符合实用、安全、科学、美观等要求,并采取无障碍设施,方便残疾人使用。 应面向公众开放 条例规定,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应当根据其功能、特点向公众开放,开放时间应当与当地公众的工作时间、学习时间适当错开。 条例还规定,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的开放时间,不得少于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最低时限。国家法定节假日和学校寒暑假期间,应当适当延长开放时间。学校寒暑假期间,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管理单位应当增设适合学生特点的文化体育活动。 可适当收取费用 条例规定,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管理单位提供服务可以适当收取费用,收费项目和标准应当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批准。 按照条例,需要收取费用的,应当根据设施的功能、特点对学生、老年人、残疾人等免费或者优惠开放。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管理单位的各项收入,应当用于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的维护、管理和事业发展,不得挪作他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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