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家应有境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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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14日07:10 解放军报 | |
刘同春 在报纸上曾看到这样两条消息。第一条消息说,现在的作家越来越难当,一摞一摞的书出版后,就是掏不出读者口袋里的钱。于是,有的作家就动起了歪点子,给书起名叫《婚床》、《处女》、《有了快感你就喊》、《拯救乳房》等。这些充满色情诱惑的名字,目的无外乎一个:掏读者的钱包! 而另一条消息说,警局抓到一名小偷,小偷长相斯文,偷法高明。警察拿出一摞失窃案的照片让他指认,有几张他一看就说:“这是我做的,这是我的风格。”有一些屋子被翻得凌乱的照片,他看了一眼就说:“这不是我做的,我的手法没有这么粗。”一位叫林清玄的记者忍不住感慨,就写了一篇特稿:“像心思如此细密、手法这么灵巧、风格这样突出的小偷,又是这么的斯文,如果不做小偷,做任何一行都会有成就吧!” 后来,这名小偷改邪归正,重新做人,正正当当有了自己的职业。 在人们的心目中,小偷贼眉鼠眼,上房揭瓦,入地挖洞,而作家则是满腹经纶,上知天文,下知地理的文化人。可谁知,一些作家竟沦为了小偷的“境界”:为了多吃点版税,为了多得些稿费,竟不顾羞耻,诲淫诲盗,这真让人为作家生出无限悲哀。那个小偷方能知错即改,难道我们的一些作家,连小偷都不如吗?-->(解放军报2003年07月14日第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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