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连撬提款机被判5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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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14日08:43 金羊网-新快报 | |
新快报记者 于任飞 通讯员 芳法 因撬银行自动提款机盗窃巨款,莫某近日被广州市芳村区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 去年12月20日凌晨1时许,莫某携带铁丝等作案工具,企图撬开芳村区塞坝口中国农业银行芳村支行营业部的自动提款机,但没有得手。两天后的凌晨,莫某再次企图撬该提款机,致使价值15850元的提款机外壳损坏,莫某被公安人员抓个正着。 芳村区法院审理后认为,莫某盗窃金融机构的财物,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但其犯罪未遂,可以依照既遂犯减轻处罚,于是作出上述判决。(城市雨/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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