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曝光交通违章每宗奖2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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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14日08:51 广州日报大洋网 | |
本报讯(记者欧阳晨通讯员交宣)从明日起,如果市民觉得哪里交通秩序混乱、车辆违章严重,不妨在业余时间拿起相机将违章车辆拍下来。只要市民向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提交相关证据(照片及底片等)进行举报,经过核实确认后,照片可作为处罚违章的依据,而市民可以获得一定的物质奖励。 昨日,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公布了《关于奖励市民拍摄交通违章的通告》,将从明日起在广州市试行“市民拍摄交通违章奖励办法”,希望充分调动群众参与交通管理的积极性,为广州市创造安全畅通的交通环境。 拍摄要签《拍摄交通违章承诺书》 据了解,凡是年满16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以及广州市户籍的市民只要在广州市发现有以粤A开头的机动车辆逆向行驶、违反标志标线规定或者驾驶和乘坐二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以侧坐方式乘坐二轮摩托车以及二轮摩托车违反载人规定的,都可以将之拍摄下来,向有关交警部门举报。 交警部门还提醒各位市民,市民的拍摄行为必须依法进行,任何提供虚假照片骗取公私财物,或者利用所拍摄的照片敲诈勒索的,公安机关将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自愿参加拍摄活动的市民必须符合一定条件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与公安机关签订《拍摄交通违章承诺书》。 采访中,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有关负责人再三提醒:市民在拍摄交通违章的同时,一定要登记好违章车辆的车牌号码、违章行为、违章地点、违章时间等内容,方能有效地对交通违章行为进行举报。 市民反应 每次出门带相机VS举证麻烦不参与 《通告》昨日公布后,记者上街随机采访了几位市民,他们是否会参与到这项活动中来呢? 在荔湾路口,记者采访了广州地税局的陈先生。他说:“我当然会去拍,以后我每次出门都要带上相机。现在机动车行驶状况比较乱,对过往行人是个很大的威胁,以后市民拍的照片可以成为处罚违章的依据,那就意味着布下了天罗地网,看那些司机还敢不敢乱来。” 天河电脑城的刘先生则说:“机动车抢线、占道非常讨厌。但《通告》中要求市民配合公安部门承担举证责任,这一点实在太麻烦了。要我提供线索可以,但如果还要上法院,我可能不会参与拍摄。并不是说我怕谁,而是我没有那么多时间。” 拍摄活动特别提醒 初次参与拍摄的人员应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建设银行账号复印件、拍摄照片到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违例处理室(地址:广州市下塘西路618号)办理有关手续。 拍摄路段:东风东路、东风中路、东风西路、环市东路、环市中路、环市西路、沿江东路、沿江中路、沿江西路、滨江东路、滨江中路、滨江西路、广园中路、广园西路、中山一路至中山八路、中山大道、江南西路、天河路、天河东路、林和中路、林和西路、广州大道南、广州大道中、广州大道北、人民南路、人民中路、人民北路、解放南路、解放中路、解放北路、江南大道中、机场路以及花地大道。 照片要求:拍摄的照片必须为3R规格的光面光学照片(含底片),能够清晰反映出违章事实、车号、违章地点、路面参照物并且同步显示违章发生的时间(年、月、日),可作为处罚违章的依据。 奖励办法:拍摄人员提交的照片经交警部门审核确认后,在违章行为发生后的下一个月20日给予拍摄人员每宗20元奖励。对于多人拍摄到同一宗违章行为的,只奖励第一时间提交照片的拍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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