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检无需再验消防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14日09:32 广州日报大洋网 | |
本报讯(记者欧阳晨通讯员黎夏舒、徐尚明)近日,广东省公安厅与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经营场所消防安全有关事项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和简化了工商登记消防手续。这一《通知》的出台意味着从8月1日起,广东省部分经营场所办理工商登记时将不再需要提交消防法律文书;特定经营场所场地和使用性质没有改变的可直接办理变更登记;特定经营场所在年检时只需要提交开业前的消防法律文书即可直接办理工商年检。 省公安消防总队的负责人表示,从8月1日起,单独设置在居民住宅楼首层面积不超过50平方米的小餐馆、小商场、小美容美发店等大量经营场所可直接办理工商登记注册、变更登记和年检,不再需要提供任何消防法律文书。已经消防审验合格的经营场所,只要经营场地和使用性质没有改变,可直接办理变更登记,在变更后将变更事项报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备案。
订阅新浪新闻冲浪 足不出户随时了解最新新闻 | |